一、基地介绍
盘锦精细化工孵化基地项目,占地面积407亩,建筑面积约7.5万㎡,项目总投资4.7亿元。2015年开始建设,2017年底基本竣工,陆续投入使用。精细化工孵化基地包括三大功能区:一是研发办公区,建筑面积1.5万㎡,包括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休闲交流区、多功能区、餐厅等功能,建成后可容纳20余家科技研发类企业入驻,主要作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创新。二是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2万㎡,共建成标准厂房50栋,建成后可容纳63家企业入驻,厂房设计均采用甲类防火防爆标准,能满足各类精细化工企业入驻,加快企业创新成果向工业化、规模化转化。三是配套功能区,建筑面积0.8万㎡,包括仓储区及污水预处理站。仓储区含危化、非危品仓储库,可满足入园企业生产原料集中储存规范化管理功能。污水预处理站,能够将企业的化工污水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加快精细化工企业的环保治理工作,提高工业水处理能力。
盘锦精细化工孵化基地采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建设理念,引进目标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有专利技术和高端产品的企业以及大专院校研发机构。项目的建设运营将进一步集聚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引进并培养一批精细化工研发创新型企业,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作出重要贡献。
二、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民营企业政策:
盘政发【2017】18号文件《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盘委发【2018】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
科技创新政策:
盘政发【2017】17号文件《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双台子区推动科技创新十条奖励政策(试行)》
人才政策:
盘政发【2015】48号文件《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盘政发【2015】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盘政发【2017】15号文件《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毕业生留盘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盘政发【2018】81号文件《盘锦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及契税返还奖励实施细则》
金融服务政策:
委办发【2018】148号文件《全省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
三、基础服务事项
(一)项目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拥有自主研发专利技术、专利产品企业;3.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4.符合入园的其他种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1000平方米车间。 甲类车间租金为50万元/1000平方米/年,所产生的税收总额不小于200万元/年,不足部分以租金补齐。丙类车间租金为25万元/1000平方米/年,所产生的税收总额不小于100万元/年,不足部分以租金补齐。
(二)融资服务
优先协调盘锦市、双台子区各类投资基金给与项目支持优先使用国有公司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提供每笔500万元左右的低息贷款
(三)众创空间
盘锦精细化工科技园众创空间位于孵化基地研发楼二楼,现有服务场地300平方米,其中党建活动中心100平方米,多功能厅200平方米。多功能厅包含休闲区、会客区、指导区、便民超市、书吧等。主要为企业提供科技企业孵化、创业指导、商务信息咨询、监测、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等指导服务,组织孵化基地企业卡在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观产品展示展览等,为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供方便。
(四)其他服务
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项目入驻后,“全程代办”相关手续;拥有完备的基础配套设施,成立了物业管理公司,孵化基地食堂、超市、银行等,无论是企业生产还是员工生活都提供“管家式”服务。
四、成果介绍
目前,孵化基地已入驻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辽宁大力有机化工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入驻企业34家,其中生产及试生产企业32家,在建项目2个。已经成功完成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盘锦格林凯默新型材料中间体、辽宁鑫义源锦新能源材料添加剂、盘锦研峰科技新型催化剂助剂4个项目的产业化转化。2021年1-7月份,孵化基地产值实现3.65亿,同比增长4.3%;税收实现0.2亿元,同比增长45.8%。2020年度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