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入驻企业(团队或个人)提供场地及基本办公条件,实行1165房租政策:即原则上1年内免租;对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孵化进展顺利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论证后,可增加1年免租期;如企业孵化尚未成熟,可追加6个月使用期,追加时间内收取房租50%。
(二)入驻企业(团队或个人)享受《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5〕24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朝政发〔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支持政策。
(三)科技支持与服务
1、对符合科技金融贷款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科技金融贷款支持;对于完成项目研发、具备转化的项目提供风险投资服务。
2、对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各级科技扶持。
3、提供专利申报、技术合同登记、技术转移服务与支持。
4、提供产学研合作、专家指导、产品推介等服务与支持。
(一)孵化场地
为孵化企业提供场地及基本办公条件。
(二)技术转移服务
提供技术中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文献查询、项目推介、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
(三)公共研发平台
入孵企业可使用由市科技局组建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公共技术研发检测服务平台、金属材料性能研发检测平台等10个专业公共研发检测中心的研发设备及检测服务。
(四)科技金融
为解决创业者融资难题,市科技局与市建行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