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政策内容 |
适用对象 |
申报方式 |
申报时间 |
申报材料 |
办理程序 |
责任部门 |
咨询电话 |
税费减免 |
1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在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
不需额外提交申请材料。 |
免申即享 |
主管税务机关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2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在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
不需额外提交申请材料。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3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
不需额外提交申请材料。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4 |
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大力落实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期限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
《退(抵)税申请表》 |
申请--审核--退税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5 |
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纳税人从事蔬菜以及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农膜、批发和零售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图书批发、零售环节,个人转让著作权、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执行增值税申报时间 |
无需报送资料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6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执行增值税申报时间 |
不需额外提交申请材料。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7 |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执行增值税申报时间 |
无需报送资料,享受相应优惠对应资料留存备查。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8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执行增值税申报时间 |
无需报送资料,享受相应优惠对应资料留存备查。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9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免征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执行增值税申报时间 |
无需报送资料,享受相应优惠对应资料留存备查。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10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网上或现场办理(网上指登录电子税务局,现场指办税服务厅)。 |
发生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时即时办理。 |
无需报送资料,享受相应优惠对应资料留存备查。 |
免申即享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社会保险优惠 |
11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底。 |
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
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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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报 |
免申即享 |
各级人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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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
12 |
将个体工商户用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现场申报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人员名单。 |
开班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培训补贴。 |
各级人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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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 |
13 |
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朝阳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毕业证书日期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朝阳市辖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 |
到各县(市)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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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银行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 |
1.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担保申请,同时提交材料;
2.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手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
各级人社部门 |
北票市:5877833
凌源市:6806028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7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23
龙城区:3721030 |
金融支持 |
14 |
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降费优惠期限为3年。
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降费优惠期限为3年。
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费期限为长期。
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降费优惠期限为3年。
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政策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
票据业务、银行卡刷卡降费对象为所有客户(商户),其余措施降费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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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报 |
免申即享 |
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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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性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财政贴息支持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应向当地人社或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当地人社或农业部门资格认定材料,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1.资格认定贴息申请人到所在县(区)人社或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2.提供担保的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担保。
3.发放贷款银行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批,对合格申请人发放贷款。
4.银行机构向县(区)金融管理部门报送贴息申请。
5.贴息审核县(区)金融管理部门对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并会同县(区)财政部门报送市金融局,市金融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
6.资金发放的县(区)财政局依据同级金融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将资金拨付至银行机构。 |
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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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通过“辽通宝”贷款产品,对运输企业车辆通过ETC提供金融支持服务。 |
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包括个体司机) |
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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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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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17 |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
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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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报 |
免申即享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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