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知名个体经营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曾荣获过县级以上荣誉的,如放心消费示范店、食品安全放心店、辽宁小吃名店。   2、经营产品曾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丹东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相关产业的个体工商户、丹东美食街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等。   3、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4、经营同一字号的3家以上门店。   5、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的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   6、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特色”类个体工商户。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块状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2、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如,经营县级及以上精品民宿、星级农家乐、特色餐饮名店,地区特色产业、特色农业县、生态旅游县、特色小镇等相关产业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3、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4、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5、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特色”类的。   “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主攻某一特殊客户群体或产品线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   2、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3、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   4、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5年的;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   2、经营产品销往国际市场等;   3、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4、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经营者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