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分型精准帮扶的各项扶持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给予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帮扶措施。
    1.发挥协会、商会的作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加大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推介,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在一定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的知名度。
    2.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品牌建设指导服务,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规划、品牌运营等能力;鼓励“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发挥“老字号”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
    3.优化专利服务和保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
    4.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支持,扩大线上知名度。
    5.落实党建引领,选派党建指导员,与“小个专”党支部点对点沟通联系,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和生产经营纾困帮扶。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帮扶措施。
    1.发挥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优化要素供给,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
    2.完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服务等公共服务,帮助对接大中型企业、上下游资源。
    3. 打造具有浓厚营口特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宿、旅游休闲街区,支持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入驻各旅游休闲街区。
    4.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对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老艺人故事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帮扶措施。
    1.引导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完善规范内部运作,面向全社会大力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比较完善、规范有序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2.加大宣传力度,与媒体深度合作,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推出老字号、非遗传承、民族文化、特色民宿等系列宣传报道,提升优质类个体工商户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3.加大培训力度,与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共同举办研修班、培训班,为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提供运营问题、营销策划等方面的培训辅导。
    4.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其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帮扶措施。
    1.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支持,协助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
    2.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对零售、小餐饮、便民服务等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给予减免基础费用、流量支持等各项服务措施,放宽入驻条件,简化运营规则,开展入驻个体工商户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线上经营水平。
    3.推动大型企业、链主企业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合作,通过供需对接会等形式,支持、引导新兴类个体工商户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逐步构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4.鼓励支持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指导其申报拥有新兴类行业知识产权,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层次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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