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通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政策直达快享。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立“名特优新”榜单和店铺标识,展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经营特色、获得荣誉、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提供宣传推介服务。人民银行阜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新监管分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将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支持,有针对性创新推出金融信贷产品,推动解决融资难题。用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主动开展有特色的政、银、保、企对接活动,提升对接精准度。市有关部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通过订单式、项目式培训,提升互联网营销技能水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符合条件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商品纳入阜新旅游后备箱集中推广,指导开展文旅品牌创建,利用文旅宣传平台协助开展宣传。市司法局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站”作用,建立与“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集中进行政策宣传、走访调研、困难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高质量发展。
    同时,分别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对“知名”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政策措施:
    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培育引导市场主体良性发展和选先树优方面的职能作用,鼓励“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打响品牌,提高市场份额。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公益培训、品牌培育等服务,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咨询和帮扶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创建社区商业生态示范品牌,发展社区便利店、超市、理发店、餐饮店等连锁经营;支持菜市场升级改造和生鲜超市(菜店)标准化改造;鼓励打造社区夜间集市,丰富我市夜间消费新场景。
    ——对“特色”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阜新市特色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针对“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帮扶完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公共服务,帮助从事“特色”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连接企业、对接上下游资源。利用阜新定期举办的玛瑙文化旅游节、农副产品展销会契机或特殊节假日,在域内商圈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核心位置或指定地点,设立一批本地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区,举办展销活动。充分利用夜经济等载体平台,鼓励个体工商户参加消费季、美食节、音乐节等促消费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及产品线路推广等项目;依托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提供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服务。
    ——对“优质”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政策措施:
    加大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培育,积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在机制上、技术上、管理上进一步创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层次和质量。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引导协助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传承保护等政策倾斜;加大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为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服务。鼓励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个体工商户传承发展,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鼓励支持老字号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升级,推进现代生产方式,创新研发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城市记忆、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服务,开拓新市场。
    ——对“新兴”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政策措施:
    鼓励、支持“新兴”类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引导个体工商户实施数字赋能和理念创新,推动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平台,持续拓展网销渠道。通过举办电商直播节、电商年货节等,引导各电商直播基地开展销售活动,进一步激活电商产业链,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互联网经营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宣介会进行讲解、呼吁和号召宣传,持续提升新业态从业者培训积极性,促进从业者对互联网经营就业形态的了解,激发学习从业的热情。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组织引导我市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辽洽会、进博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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