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台账。按照“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跟踪服务”等相关要求,市局已建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一对一”跟踪服务台账”,各县(市、区)局、所分别对应帮扶相应“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能做到及时反馈问题,讲解政策和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做到了重点培养、重点帮扶,为个体工商户的下一步发展起到了扶持作用,进一步增强个体工商户获得感。     (2)正向激励。对入选“名特优新”库个体工商户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鼓励库内优秀个体劳动者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社会性组织工作。引导库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3)人才培育。对入选“名特优新”库内个体工商户开展职业技能、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组织个体工商户第二代经营者的培训,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     (4)品牌提升。加大对“名特优新”库内个体工商户在商标培育、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精准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创建品牌。支持个体工商户使用公共区域品牌,支持库内个体工商户积极使用含地理标志等品牌,引领库内个体工商户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5)专项赋能。对培育库内个体工商户实行清单式服务,确保全市每家市级“名特优新”都有专人服务。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金融机构服务系统“白名单”。实施差异化授信服务政策,市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增加信用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