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标准: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允许针对特殊重点人群(如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适当放宽分类来源。政府部门推荐认定的,不受“成长型”和“发展型”的限制。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分类入库: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C.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入库标准:   个体工商户入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1.被铁岭县评为县级以上小吃名店、放心消费示范店、食品安全放心店。   2.经营3家以上同一字号门店。   3.经营者为发明专利持有人。   4.拥有注册商标且实际使用。   5.经营产品曾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1.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且获得县级以上荣誉。   2.被铁岭县评为县级以上4A级绿色餐厅、星级农家乐。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   1.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   2.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3.长期经营超过10年。   4.被铁岭县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或优秀个体工商户。   (四)“新”即“ 新型”个体工商户:   1.被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铁岭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有实例证明。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并有实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