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一、 基础标准: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允许针对特殊重点人群(如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适当放宽分类来源。政府部门推荐认定的,不受“成长型”和“发展型”的限制。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分类入库: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二年内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C.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入库标准:
   个体工商户入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1、以经营西丰小吃为主,能烹饪制作3种以上“西丰名小吃”品种。
  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3、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能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品鉴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良好。
  4、积极推广绿色餐饮,大力推广“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5、经营3家以上同一字号门店且长期经营超过10年。
  6、被评为县级以上4A级绿色餐厅,星级农家乐。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1.2年内没有接到投诉的个体工商户、保持良好的信誉,诚信守信,积极解决用户投诉和建议,维护商业信誉和形象。
  2.3年及以上没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和解决经营风险,保持财务稳健。
  3、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西丰县当地土特产品种类多,并以西丰特产的鹿产品为主。
  4.经营5年及以上影响力大的个体工商户。
  5.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不低于50万。
  “新”即“ 新型”个体工商户: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行业,其中包括:数字电商、虚拟人直播、京东商城、亚马逊、抖音、快手等各大平台,视频号等各个电商渠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失信、行政处罚行为。
  2、 从事电商领域,带动本地农民特色产品的电商行业,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西丰县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的先进个人及团体。
  3、 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   4、 经营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及数据体现。
  5、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选。
  6、 粉丝数量达到8万粉丝以上,月GMV在30W以上,商家端小店评分或达人端体验分4.8以上,客诉率小于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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