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贷款类金融产品

产品名称

  金信助商贷

产品介绍

  “金信助商贷”(以下简称助商贷),是指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于小微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合理抵押物,予以一定期限内循环经营性贷款支持的业务。

贷款对象

  助商贷贷款对象为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商场、贸易中心内的经营业户等。

贷款用途

  助商贷贷款资金是借款人在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用来满足其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

  助商贷授信额度要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资产规模、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授信额度应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贷款期限

  助商贷授信期限要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预计现金流情况和经营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为1至3年,循环合同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短于7天。

计算方式

  助商贷贷款利息按月支付,如未到计息日偿还贷款,则利随本清。

贷款利率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双方协定利率。

担保方式

  助商贷采取抵押方式进行担保。抵押资产包括易变现独立商铺、门市房、住宅(第二套含以上)等其他价值相对稳定的抵押物。抵押物可以为借款人自有,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法人或农村经济组织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财产。

申请条件

  ◇借款人年龄与授信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每个借款人均须满足上述年龄条件。除配偶外,共同借款人须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
  ◇具有贷款所在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住所;
  ◇本人及家庭成员(合伙企业还应包括股东、合伙人及其家庭成员)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和配合经办机构监测;
  ◇在本地从事生产经营2年以上,且经营项目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借款人同意在经办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原则上同一经营实体不得有多人同时申请助商贷,也不得同时申请其他经营性贷款;
  ◇借款人信用评级在A(含)级以上;
  ◇符合农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名称

  兴农贷

产品介绍

  “兴农贷”是指向辖内生产经营一年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经营类涉农贷款。

贷款对象

  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资金周转,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贷款额度

  对不同借款人单户贷款金额予以控制: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单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单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

计算方式

  根据借款人资金情况合理确定,可灵活采用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还本付息或利随本清等还款方式。

贷款利率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双方协定利率。

担保方式

  原则上采用抵押及担保方式,额度较小可发放保证方式。

申请条件

  ◇依据北票市市场管理局数据及证照,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北票联社”)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借款人为农户的,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农户,且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本机构服务区域内;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从事的种养殖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二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且经营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品行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在本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企业账户;
  ◇本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产品联系人

  刘微

联系电话

  0421-58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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