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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及其它金融产品

产品名称

  代理非税收入

定义

  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是指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代财政部门收缴非税收入,日终时各营业机构及时地把收到的款项划转到指定的财政专户,同时同步地把缴款信息汇总上报至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功能和特色

  安全、准确、及时收缴、汇划财政非税收入,并通过汇缴信息的及时录入和反馈,使财政部门全面掌握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办理流程

  1.根据财政部门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代理协议,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财政专户,并为执收单位在营业网点开设财政汇缴专户;
  2.缴款人或执收单位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办理缴款业务,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应缴款项划入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或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单位账户;
  3.每日营业终了,各营业网点将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资金逐户全额自动汇划至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日终余额为零;同时,将相应的信息完整、准确地传递给财政专户开户行。

产品名称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适用对象

  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

产品介绍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财政部、厅、局)开具支付指令,或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向辽宁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行开具支付指令,由辽宁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指令将资金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账户。

产品特点

  1.网点遍布,服务快捷,管理专业。

办理流程

  1.在辽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财政账户;授权支付业务还要为纳入授权支付范围的各个预算单位账户;
  2.直接支付由财政主管部门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辽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出直接支付指令;
  3.授权支付由财政主管部门向辽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各个预算单位开具授权支付指令,在所下达的额度内进行款项支付。

联系电话

  0418-339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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